一般情况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对哺乳期女职工的权益有明确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安排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特点,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范围内的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用人单位不批准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申请,其行为在法律上构成对女职工法定权利的侵害。具体表现为:
结论: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是违法的。
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对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婴儿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