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提取意味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终止,但能否获得当年结息日前的利息,则取决于资金在账户中停留的时间是否符合计息规则。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综合上述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结论:从年初到销户提取日期间,您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有权获得相应的利息。这部分利息会随本金在销户提取时一并结算给您。销户提取后,账户内资金不再产生新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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