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非正式员工是否享有高温津贴,关键在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实习生的情形:
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
结论: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非正式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其从事的工作符合高温作业的条件,就依法享有获得高温津贴的权益。
建议: